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宇航學院考研校外調(diào)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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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yōu)化我校碩士研究生生源結(jié)構(gòu),提高生源質(zhì)量,我校預留部分2018年全日制碩士生招生計劃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優(yōu)秀考生調(diào)劑。學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優(yōu)秀生源調(diào)劑工作方案》組織復試錄取工作,并結(jié)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
組長:夏品奇
成員:沈星、高亞東、李洪雙、何歡、林智育、郭宇鋒、陳仁文、
彭瀚�F、張劍、陳維建、吳杰、吳瑾、王立峰
秘書:袁青、董燕
二、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孔垂謙
成員:高存法、蔣彥龍、許靜、錢征華
三、接收調(diào)劑考生進入復試條件:
1.符合《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關(guān)于調(diào)劑的要求。
2.可申請我校優(yōu)秀生源調(diào)劑的考生范圍詳見報名網(wǎng)站,成人教育、自考、網(wǎng)絡教育等學習形式的畢業(yè)生,分校、獨立二級學院及主校區(qū)所在地以外的異地校區(qū)的畢業(yè)生不在接收范圍之內(nèi)。(對提交虛假信息的調(diào)劑考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調(diào)劑資格,并記入誠信記錄。)
3.考生申請調(diào)入專業(yè)與本科階段所學專業(yè)或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學位考生只能調(diào)劑到專業(yè)學位相關(guān)領(lǐng)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diào)劑專業(yè)。
4、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為準)。
5.根據(jù)考生提交的調(diào)劑復試申請信息(調(diào)劑復試申請截止時間:2018年3月10日),按照考生初試成績確定調(diào)劑復試名單,詳細名單將在我院網(wǎng)站公布。
四、調(diào)劑復試分數(shù)線
專業(y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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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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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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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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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器設(shè)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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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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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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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機與環(huán)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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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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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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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及低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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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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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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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體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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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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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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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ch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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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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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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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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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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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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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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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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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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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米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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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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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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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shè)計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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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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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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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計量技術(shù)及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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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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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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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監(jiān)測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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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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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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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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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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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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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構(gòu)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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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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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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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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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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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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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與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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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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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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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與鐵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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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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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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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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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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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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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yè)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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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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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形式、內(nèi)容和要求
1、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滿分300分,綜合面試包括外語能力、專業(yè)水平、發(fā)現(xiàn)及分析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zhì),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2、面試辦法
①學院成立面試小組,設(shè)組長一人、組員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手機,不能中途離場,不得做與面試無關(guān)的事,禁止吸煙,并統(tǒng)一佩戴由研招辦統(tǒng)一提供面試工作證和復試工作證。
②面試小組要統(tǒng)一成績評定標準,每個面試小組成員按標準對每位考生進行獨立打分,不得相互討論。
③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
④所有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面試小組向?qū)W院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⑤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包括監(jiān)督小組成員在場。
六、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1.①身份證②準考證③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生證,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④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復試考生每人交納80元的復試費;
3、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復試時須核實考生初試成績確??忌矸莘衔倚=邮照{(diào)劑的條件。
七、面試程序
(1)面試考生在候考區(qū)等待,將手機關(guān)閉、上交。
(2)面試考生在導引員的引領(lǐng)下,到指定小組面試。
(3)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直接離開復試現(xiàn)場。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guān)材料。
八、擬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達到或超過60分(百分化后)方可錄取;
2、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和復試成績(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給出錄取成績,按相應學科的錄取指標,根據(jù)考生的錄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忌浫〕煽兿嗤瑫r,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初試成績不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為準),將取消錄取資格。
九、復試階段各環(huán)節(jié)安排
十、學院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南京市秦淮區(qū)御道街29號明故宮校區(qū)航空宇航學院研究生教學辦(18號樓-501);
聯(lián)系人:袁青、董燕;
聯(lián)系方式:025-84891274。
十一、本細則未涉及部分,由本學院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宇航學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