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3-03-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2023年河南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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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工業(yè)大學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河南工業(yè)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組織機構
研究生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接受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jiān)督。研究生院負責制定復試辦法,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組織和管理;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復試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志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按考生報考或調劑的學科(專業(yè))進行復試。
4.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加強對考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科學精神、心理素質、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等方面的考察,并將其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所有考生均須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A類考生各項要求,若學科(專業(yè))復試成績要求高于基本要求的應在學院復試細則公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按照招生簡章中相關規(guī)定由招生學院決定,并在學院復試細則中公布。
、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達到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九章調劑的相關要求。
2.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下稱“調劑系統(tǒng)”)填報個人志愿方可進行調劑。
3.所有調劑考生均須完成“調劑系統(tǒng)”規(guī)定的所有調劑流程。
4.調劑具體工作方案見《河南工業(yè)大學2023年接收調劑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學院調劑工作辦法須根據學校文件制定。
、復試名單
1.復試名單確定:一志愿考生復試一般按不低于招生學科(專業(yè))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最高一般不超過該專業(yè)或研究方向計劃數(shù)的150%。調劑考生復試比例可適當提高,由復試學院自行設定,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要在學院網站提前公布。
2.調劑考生在復試比例限額內擇優(yōu)遴選復試考生,確定復試名單。
3.學院確定復試名單時,要依據考生所報學科或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確定的復試名單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后的復試名單由學院在復試前公布在學院網站顯著位置。
、復試方式
河南工業(yè)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具體辦法見學院復試細則。
、復試工作組織
1.一志愿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一批次復試,復試一般應按前述比例差額進行。如上線人數(shù)不足招生計劃,也可缺額復試。招生學院負責通知考生按時參加復試。
2.一志愿考生復試待錄取后如有剩余招生計劃的應組織調劑工作,相關學科(專業(yè))接受調劑時間以學校公告及“調劑系統(tǒng)”中的時間為準。
調劑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調劑各批次復試錄取,一般在一志愿復試待錄取之后進行。調劑考生須在“調劑系統(tǒng)”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審查結束后確定名單并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由學院負責通知調劑考生按時參加復試。
3.待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否則,將取消待錄取資格。
4.調劑批次復試待錄取后仍有缺額的學科(專業(yè)),可再次通過“調劑系統(tǒng)”征集生源并組織調劑復試工作。
、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學校復試工作從3月下旬開始,初定于4月18日前結束。學院的各項招生工作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前完成。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具體時間學校不做統(tǒng)一安排,由各學院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安排,但應以適當?shù)姆绞酵ㄖ獜驮嚳忌?,并在學院復試細則中明確說明??忌鷳芮嘘P注“河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和各招生學院網站的相關通知。
所有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應在4月16日前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tǒng)籌使用。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復試錄取時間的,學院應書面形式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二)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1.復試考生根據各學院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做好復試前各項準備,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學院規(guī)定的方式報到。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須按照要求準備資格審查材料。
(1)往屆本科畢業(yè)考生復試時應攜帶①初試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學歷證書、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須提交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⑤思想政治表現(xiàn)證明表(可從學校研招網下載,需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如果本人是黨員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下同)、⑥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⑦本科學位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電子文檔命名為“往屆+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2)應屆本科畢業(yè)考生復試時應攜帶①初試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學生證、④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⑥思想政治表現(xiàn)證明表、⑦本科學位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電子文檔命名為“應屆+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3)自學考試當年可畢業(yè)考生復試時應攜帶①初試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省級自學考試管理部門蓋章的成績單、④??飘厴I(yè)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思想政治表現(xiàn)證明表、⑥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電子文檔命名為“自考+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攜帶①初試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學歷證書(應屆生提供學生證)、④加蓋在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⑥思想政治表現(xiàn)證明表、⑦大學錄取通知書、⑧入伍批準書及退出現(xiàn)役證、⑨本科學位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性材料。電子文檔命名為“退役+準考證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5)如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發(fā)生變更,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
3.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核驗驗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4.所有復試考生應準備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個月之內拍照)電子版發(fā)送至學院指定郵箱。
5.報考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將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證明(要求有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電子版發(fā)送至學院指定郵箱;入學報到時將原件交學院代收,由學院統(tǒng)一交至學校研招辦。
6.審查合格的考生由學院發(fā)放復試通知。
7.考生憑復試通知和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相關學院組織的復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內容
招生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要求確定復試內容,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察,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表現(xiàn)、心理素質等。
2.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對報考專業(yè)的了解程度。
3.綜合知識的應用能力。
4.外語能力(筆試、聽力、口語等)。
5.語言表達能力及邏輯思維能力。
6.相關學科專業(yè)要求的實驗操作技能。
7.本科學習情況(含本科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
8.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基礎課程(加試科目見“河南工業(yè)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四)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具體計算公式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細則。
2.復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試科目單科成績任一科低于60分均視為復試不合格。
3.復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合為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4.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予錄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總成績的評定
1.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得出,以百分制計分。其中初試成績權重一般為60%~70%??偝煽冇嬎愎饺缦拢?br /> 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之和/初試科目滿分總計)×100×(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2.招生學院也可綜合評估考生素質,自行劃定復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格線,相關辦法應提前公示。
十、復試結果公
復試成績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學院不得自行公布。
復試結果一般在復試結束后三日內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如遇節(jié)假日可順延。
、復試體格檢查
學校不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體檢,待錄取新生入學報到時安排在河南工業(yè)大學校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主要有內科、外科、視力、辨色力、血壓、肝功能化驗、胸透等。凡在體檢中發(fā)現(xiàn)異常,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guī)定處理。
、擬錄取
1.按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批擬錄取,擬錄取名單應經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2.一志愿考生擬錄取完成之前一般不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
3.復試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按考生總成績分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或方向在招生計劃限額內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錄取。
4.專項計劃考生由招生學院決定是否擬錄取。
5.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6.擬錄取考生學籍學歷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學籍學歷核驗,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其他事項
1.考生應做好自身保護,健康應考。
2.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再安排復試。
3.原則上調劑考生參加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調劑的機會只有一次。
4.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5.我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6.除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外,所有錄取考生必須在新生入學報到之前將本人人事檔案寄送至招生學院,未按時轉交檔案的不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xù)。調檔事宜見“河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后續(xù)通知。
7.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8.考生應誠信考試,嚴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復試過程及內容的影音資料,不得抄錄試題;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外發(fā)布、傳播我校試題、組織流程、考官情況等所有與復試內容相關的內容和信息。一旦發(fā)現(xiàn),視為考試舞弊,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
9.對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10.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
11.思想政治表現(xiàn)證明表可以從我校研招網表格下載欄下載,網址:http://yjszs.haut.edu.cn/。
12.學校復試、錄取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進行發(fā)布,學院復試等信息在各學院網站進行發(fā)布。
河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jszs.haut.edu.cn/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詳見網頁:https://yjszs.haut.edu.cn/xxcx/xyzsrx.htm
13.特殊情況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申訴渠道
申請人對碩士生招生復試環(huán)節(jié)有異議的,向報考學院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
招生監(jiān)督(學校紀委)電話:037167756128,E-mail: jwb@haut.edu.cn
河南工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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