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牡丹江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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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牡丹江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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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牡丹江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 [2006]4 號)和《關于做好 2009 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精神,為做好我校 200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提高選拔培養(yǎng)質量,堅持科學發(fā)展,為選拔優(yōu)秀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創(chuàng)造條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 200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的組織工作
    我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主管研究生處工作的副院長、院紀檢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研究生處處長、院辦領導、財務部門領導、武保部門領導、五個碩士點所在系主任、相關導師及研究生處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并組織開展我校復試的各項工作,協(xié)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五個碩士點所在系須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 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加蓋所在系公章后,于 2008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 時前報送至研究生處招生培養(yǎng)科 ),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 5 人。 復試小組組長可由系主任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或一名具有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擔任,復試小組成員應由 研究生導師、 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并且近期擔負教學工作的副教授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及 研究生工作秘書 組成,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主要負責制定本學科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及各招生系復試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牡丹江師范學院200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付軍龍
副 組 長:梁中賢 高爾寅
小組成員:鄧晨光 張德才 豐 剛 周廣發(fā) 蔡麗華
張 麗 李 華 彭鴻雁 孫月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鄧晨光(兼)
辦公室副主任:葛翠茹
辦公室秘書:田新山
二、復試的原則
( 一 )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 二 )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 三 )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 四 ) 堅持客觀評價。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每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高低順序排列。
( 五 )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的資格審查、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時間、地點
( 一 ) 復試資格審查
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研究生處有關人員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對考生學歷證書原件有疑問的要及時向考生畢業(yè)學校調查或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n )查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處負責人在考生復試通知書上簽名并加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章。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主要內容包括:報考信息、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帶學生證)、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情況、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 二 ) 復試分數(shù)線
我校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調劑的考生嚴格按照 2009 年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 B 類地區(qū)考生的基本分數(shù)要求執(zhí)行。
擬破格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 2009 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精神及黑龍江省研究生招生處要求進行。
( 三 ) 復試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為 2009 年 4 月末、 5 月初。復試前一天下午,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擬破格錄取考生、調劑考生)報到。
報到第二天進行復試(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加試。
( 四 ) 復試地點安排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及復試、加試筆試科目的考試地點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安排,體育專項技能測試、專業(yè)綜合面試的具體地點及復試、加試筆試的監(jiān)考人員由五個碩士點所在系自行安排。
四、復試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要求
( 一 ) 專業(yè)課筆試
1 、專業(yè)筆試的內容
( 1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至少筆試一門(含)專業(yè)基礎課。為了能考查考生所掌握的專業(yè)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能力等,此專業(yè)基礎課的考試一般為綜合科目,具體考試科目以公布的《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 2 )對同等學力考生、跨專業(yè)考生的考生還要另外再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見招生專業(yè)目錄)。對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yè)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結業(yè)生),須嚴格復試。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其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 60 分,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 、專業(yè)筆試的要求
( 1 )復試科目中專業(yè)課筆試一律為閉卷考試。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由命題小組命題,研究生處統(tǒng)一印制。考試時間為 2 小時,試卷滿分為 150 分;
( 2 )筆試考場必須有兩位以上的監(jiān)考教師??紙龊诎迳蠈懹?ldquo;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 ××學科 碩士研究生復試專業(yè)筆試考場”等字樣,并注明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嚴肅考場紀律,一旦發(fā)現(xiàn)作弊者一律取消復試資格,筆試答案須答在蓋有“牡丹江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章的專用答題紙上方為有效。
( 二 ) 專業(yè)綜合面試
專業(yè)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學習動機,專業(yè)綜合面試的總分為 50 分??己说木唧w項目及分值在《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中體現(xiàn)。
1 、專業(yè)綜合面試考核的主要內容
( 1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工作成績或工作崗位上表現(xiàn)、業(yè)績,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研究工作潛在能力。
( 2 )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 3 )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 4 )人文素養(yǎng)。
( 5 )舉止、表達和禮儀。
2 、專業(yè)綜合面試考核的要求
( 1 )由五個碩士點所在系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確定面試考核的具體方式。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 20 分鐘。
( 2 )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 5 人。
( 3 )面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時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妥存?zhèn)洳椤?br /> ( 4 )面試考場要嚴肅、規(guī)范,考場內要張貼“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學科碩士研究生面試考場”等字樣,考場布置要避免隨意性。面試考場要在教室里進行,不要設在資料室等不規(guī)范的場地,對等候面試的考生要安排侯考室,設立引導員,引導員負責監(jiān)控考生,避免考生間溝通和干擾主考室內考生的面試,要保持面試考場內外環(huán)境的安靜和舒適整潔。
( 三 )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語(英、日、俄)聽說能力測試的命題由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分為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日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俄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統(tǒng)一組織進行,英語、日語、俄語四個測試小組(英語兩組)對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每組試題命制 30 題,各試題間的難易程度要盡量一致,由考生現(xiàn)場抽簽后回答。考試時間不少于 15 分鐘,滿分為 100 分。
具體見附件一:《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實施方案》。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此項工作在復試工作前后按實際情況組織進行)
1 、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內容
( 1 )審查考生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2 )審查考生的人事檔案。
( 3 )審查考生本人的實際工作表現(xiàn)材料。
2 、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考核的要求
( 1 )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成員由相關系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系領導組成,采取與考生直接面談的方式,了解考生 在高校期間或工作中的學習態(tài)度、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yè)績、思想政治情況等。
( 2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檔案的審查必須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因此對通過復試擬錄取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將人事檔案調往我校研究生處,再由研究生處組織各系部負責人集中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體檢 (此項工作在考生入學后統(tǒng)一組織進行)
1 、體檢的內容
( 1 )內科:心、肺聽診;腹部觸診;血壓、心率、呼吸、精神、營養(yǎng)狀態(tài)等方面的檢查;
( 2 )外科:檢查脊柱、四肢功能是否正常;甲狀腺、淋巴、皮膚等是否正常;
( 3 )驗血:檢查兩對半、轉氨酶是否正常;
( 4 )胸透:檢查肺部是否有結核、炎癥。
2 、體檢的要求
( 1 )體檢的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 [2003]3 號)文件執(zhí)行;
( 2 )體檢由院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具備二級甲等以上資質的醫(yī)院進行,必須認真檢查考生身份證,防止考生冒名代檢,一旦發(fā)現(xiàn)代檢者,立即取消復試資格;
( 3 )驗血當天早晨考生需空腹。
七、關于復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遵照教育部招生有關文件精神,應加大復試權重,提高復試質量。復試權重是指復試總成績在決定考生錄取中所占的比重。復試權重的確定既要考慮如何擴大招生自主權,又要切實維護復試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復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按照如下辦法計算。
復試成績由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和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三部分組成,總分為 300 分。其中,專業(yè)課筆試 150 分(體育系復試科目為兩門,每門成績均為 150 分;將兩門成績相加除以 2 ,取平均分為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專業(yè)綜合面試 50 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100 分。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相加。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
八、關于對調劑生的要求
( 一 ) 對生源不足的專業(yè),積極給予調劑,確保招生專業(yè)計劃數(shù)的完成。
( 二 ) 要求調劑的考生,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調劑要求。
1 、不得破格調劑,即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 B 類地區(qū)復試分數(shù)線的要求;
2 、一般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盡量爭取在相同學科門類的相同一級學科內調劑,如調劑生源不足,可擴大到同一學科門類內調劑;
3 、未達到所報考專業(yè)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即為線下生,不能進行其他專業(yè)調劑;
4 、初試的統(tǒng)考科目與擬調劑專業(yè)中的統(tǒng)考科目一致;
5 、接收調劑考生的名單需由研究生處審核,按教育部及省招辦研究生招生處有關要求進行,未經審核,擅自接收未達到調劑要求的考生參加復試所帶來的嚴重后果由各招生系部負責;
6 、研究生處必須收到調劑考生《報考 2009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調劑表》(此表由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填寫,并加蓋第一志愿單位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章且必須為原件)后,才允許錄取調劑生。
九、關于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yè)考生的要求
達到統(tǒng)考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yè)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結業(yè)生)和跨專業(yè)考生,在復試通過后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科 3 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 100 分。加試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并及時公布合格名單。成績合格者方可錄取。
十、關于破格復試考生的要求
( 一 ) 破格復試必須以保證質量為前提,擬破格錄取考生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 2009 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精神及黑龍江省招辦研究生招生處要求進行。
( 二 ) 破格復試應優(yōu)先考慮國家急需,我校重點扶持但上線人數(shù)較少,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學科(專業(yè))的考生。
( 三 ) 擬破格復試的考生須經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黑龍江省招辦研究生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參加復試。
十一、關于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的要求
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截止目前,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及擬調劑考生中無少數(shù)民族考生)。
十二、關于導師及相關復試工作人員的要求
( 一 ) 認真學習。明確導師在復試中責任,認真參加培訓學習,提高選拔評價能力。
( 二 ) 回避考生。在整個復試過程中,導師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盡量回避考生的來電、來訪。
( 三 ) 禁止泄密。任何人在復試結果未公布之前不得將復試的內容、考生成績、排名等情況泄露出去。
( 四 ) 導師及相關人員只負責對考生成績的考核,無權做出對考生是否錄取的承諾。如果引起糾紛,一切后果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十三、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 一 )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違反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規(guī)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追究其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 二 ) 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委、研究生處等部門到各碩士點所在招生系部的復試現(xiàn)場進行巡視并攝像,全面、有效地監(jiān)督復試工作過程,對復試工作不規(guī)范的方面及時給予糾正。
( 三 )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實施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進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證考生及時了解情況。
( 四 )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在公布復試成績后的一天內,對復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以進行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系部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投訴辦公室設在學院紀檢委(電話: 6515566 )和研究生處(電話: 6515597 )。
十四、錄取
( 一 ) 遵照執(zhí)行教育部“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錄取原則,根據復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待錄取。對考生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 180 分)、加試科目有一門或兩門考試成績低于 60 分的考生一律不予排定錄取名次、不予錄取。
( 二 ) 根據實際情況并請示省招辦研究生招生處同意后,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可作適當調整。
( 三 ) 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實行優(yōu)先錄取。
( 四 ) 根據待錄取名次順序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研究生調劑系統(tǒng)確認同意待錄取,并依據確認情況依次錄取。
( 五 ) 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教育部批準才能進行錄取。
( 六 ) 錄取的同時須確定錄取類別。錄取類別含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國家計劃內定向、委托培養(yǎng)、自籌經費四種類別,按照研究生總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等綜合情況確定類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錄取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或計劃外自籌經費類別;破格生原則上只能錄取為自籌經費類別,且按省物價局批復收取學費。
十五、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并報黑龍江省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處備案。
附件一 : 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碩士研究生復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實施方案
牡丹江師范學院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牡丹江師范學院
碩士研究生復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研究生入學考試需要對所有復試考生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為了規(guī)范我校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工作,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口試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組織工作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工作在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組織和指導下進行。由英語教育系、商務英語系、歐亞語系抽取教師組織成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初步確定英語成立兩個測試小組,日語、俄語各成立一個測試小組,各測試小組成員均由 2 人組成,由專業(yè)外語教師擔任,其中組長 1 人、成員 1 人。各小組組長及成員由研究生處及三個系確定,測試小組組長原則上應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
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要求
( 一 ) 外語 聽說能力測試須命題,命題由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統(tǒng)一組織進行,試題數(shù)量為 30 道,且各試題間的難易水平要相當。
( 二 ) 測試題的內容不局限于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內容,可以涉及各個方面,比如政治、經濟、文化、個人愛好、興趣等。
( 三 ) 每名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時間不少于 15 分鐘。
( 四 )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要有記錄和評語??荚嚱Y束后,由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給出成績,填寫在《牡丹江師范學院 2009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上。
三、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方式
采取講述(考生自我介紹)、對話或討論的方式,由考生抽取測試題并進行回答。
四、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評分標準
外語聽 說能力測試滿分為 100 分,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評價:
( 一 ) 語言準確性和范圍(占 40 %, 40 分):從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fā)音的準確性等諸多因素來測評考生的口語能力。
( 二 ) 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占 30 %, 30 分):從討論有關話題或對話時連貫表達思想的語言長短,內容的連貫性以及尋找合適詞語而造成的停頓頻率及長短來測評考生。
( 三 ) 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占 30 %, 30 分):測試考生語言表達是否靈活,能否自然、積極地參與討論或對話;話語是否得體,語言的使用總體上能否與語境、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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