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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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5: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分別確定兩類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采取遠程網絡復試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領導下,統(tǒng)籌考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綜合研判,確定采用遠程網絡復試方式。各學院由專人負責管理復試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精準劃定專業(yè)分數線
全校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學科特點及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差額比例,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精準確定各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三)科學設計復試內容
1.考核內容:各學院在復試時,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由學院科學設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yè)素質和潛力
通過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加強對專業(yè)外語能力的考核。
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對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團隊協作能力、領導能力、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的考查。
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創(chuàng)新意識、道德水準、情商、性格、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
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復試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成績、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復試前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應屆生)、學歷學籍校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網報時學歷或學籍驗證未通過者,須提供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加強復試監(jiān)管
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完備。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五)及時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細則】東華大學2024年MBA/MEM(125601)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精神和《東華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辦法》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復試分數線
東華大學 2024年工商管理碩士(MBA)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62 分,綜合≥78分,英語≥39 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碩士(MEM125601)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76 分,綜合≥86分,英語≥43分。
三、復試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項
考生請于3月28日24:00之前提交電子檔復試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
(2) 初試準考證
(3) 本科畢業(yè)證或大專畢業(yè)證掃描件
(4) 學歷證明材料:學信網在線驗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文件。國(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考生本人簽名、簽署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點擊下載)《誠信復試承諾書》須下載打印,認真閱讀后 親筆簽名確認并掃描/拍照上傳。
具體要求將以郵件形式通知考生。
四、復試考察內容
1.個人自述(6分鐘)
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紹、學習背景、工作經歷、興趣愛好、職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以及目前的工作職能、業(yè)務和業(yè)績等。前3分鐘用英文匯報,后3分鐘用中文匯報,中英文內容不得重復,后3分鐘的中文不是對前3分鐘英文的翻譯。
2.問答環(huán)節(jié)(14分鐘)
包含中文、英文問題。
a.考察考生專業(yè)知識。
b.考察考生領導能力、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職業(yè)素養(yǎng)等綜合能力。
c.考察考生對當前經濟、政治等熱點話題的洞察力。
3.政治筆試。
具體復試通知將以郵件形式通知考生。
五、復試成績、總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為 220 分,其中包含英語能力成績滿分30 分、專業(yè)能力成績滿分90 分、綜合能力成績滿分 100 分。
(2)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政治筆試需合格。
六、錄取原則
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即復試成績低于 132 分者不予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復試結束后,2 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擬不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由東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jszs.dhu.edu.cn/)進行統(tǒng)一公示。
七、體檢
全日制MBA新生在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則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學籍處理。
非全日制項目考生請于6月20日之前在二級甲等以上(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或專業(yè)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請(點擊下載)《體檢表》,可以直接使用此表進行體檢,也可以使用參照此表由醫(yī)院提供體檢表??忌杼峤惑w檢單原件(即加蓋體檢單位公章)給東華大學,體檢表原件左上角請依次寫明(1)考生準考證號碼(2)考生姓名(3)報考專業(yè),考生近六個月之內做過的體檢可被認可。
體檢表提交時間:2024年6月25日之前。
提交地點:上海市長寧區(qū)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管理學院新樓205辦公室(郵編200051),謝老師收,電話:021-62373788 13818389273
提交方式:考生可以自行交至學校,也可以使用順豐快遞寄送(學校只接受順豐快遞,非順豐同城)。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據文件標準自行評估身體狀況,如有不合格情況應如實申報,凡因未誠信申報、新生入學復查體檢不合格影響入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違規(guī)處理
考生應誠信復試。認真閱讀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東華大學和報考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復試相關的內容,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納違規(guī)私自進行錄音、錄像的內容作為復議材料,并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違規(guī)行為開展調查處理。
最終錄取權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決定。本方案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由MBA中心負責解釋。
九、申訴通道
本著對考生、對學校、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和公開,學院為考生提供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考生如果對學院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可通過下述郵箱或電話進行投訴、申述。
申訴聯系人:胡老師
電話:021-62373958/62373788
郵箱:mbazs@dhu.edu.cn
聯系方式:
東華大學 MBA 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延安西路 1882 號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新樓二樓
電話:021-62373958/62373788
網址:http://mba.dhu.edu.cn
郵箱:mbazs@dhu.edu.cn
東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環(huán)節(jié)。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要求,堅持立德樹人、科學選拔、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復試錄取各項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精神,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結合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辦法。第一條 組織領導
(一)落實招生主體責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全校復試與錄取工作。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保障小組。由研究生院牽頭,監(jiān)察處、宣傳部、學生處、信息化辦公室、保衛(wèi)處等職能部門共同落實有關復試的各項工作,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成員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監(jiān)察處和研招辦工作人員組成,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
各學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切實落實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主體責任。學院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院長是直接責任人,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招生工作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由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
(二)嚴格加強復試工作人員管理
各學院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guī)范,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參與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署責任書。
復試專家小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協調組建。一般成員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級專技職務以上人員擔任,組長原則上由學術帶頭人擔任,復試專家小組的秘書應由專職教師擔任。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專家小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業(yè)導師參與。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或學科面較寬的學科(領域),可組織若干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工作,須現場集中,獨立評分。要發(fā)揮和規(guī)范復試專家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專家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并提高復試專家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三)優(yōu)化防控措施
堅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方針政策,按照“多病共防”原則,優(yōu)化組考防控措施。采取現場復試的,落實校園公共區(qū)域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
第二條 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分別確定兩類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復試方式
各學院根據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制定切實可行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細化工作流程??刹扇‖F場復試和遠程網絡復試,原則上同一招生學院的同一專業(yè)應采取相同復試方式。
(二)精準劃定專業(yè)分數線
全校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1。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學科特點及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差額比例,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精準確定各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三)科學設計復試內容
1. 考核內容:各學院在復試時,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由學院科學設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yè)素質和潛力
通過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加強對專業(yè)外語能力的考核。
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對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團隊協作能力、領導能力、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的考查。
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創(chuàng)新意識、道德水準、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養(yǎng)、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禮儀等綜合素質。
2. 復試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 復試成績、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 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指定專人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记?,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網報時學歷或學籍驗證未通過者,須提供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加強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應屆生)等報名材料原件、考生身份、考試資格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 加強復試監(jiān)管
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完備。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五)及時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告知考生復試結果。
第三條 調劑
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相同。
各學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學校根據申請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各學院要堅持以質量為核心,認真制定并公布調劑辦法。調劑復試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過該調劑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第四條 錄取
各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別確定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各專業(yè)(領域或方向)按照總成績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如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參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學校、夏令營或優(yōu)才計劃并符合條件的本科應屆生,享受學院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可在復試時通過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也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報考、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擬錄取定向就業(yè)研究生,應當簽署協議書。
全日制考生的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則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學籍處理。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據文件標準自行評估身體狀況,如有不合格情況應如實申報,凡因未誠信申報、新生入學復查體檢不合格影響入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五條 監(jiān)督與復議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權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過程,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
實行監(jiān)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工作巡視組對學院招生進行全過程巡查、抽查,加強監(jiān)管,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第六條 信息公開
學校和學院應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招生計劃公開。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并結合教育部下達學校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及時公布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與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安排、復試招生人數等信息。
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精神執(zhí)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3355
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東華大學研究生復試分數占比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成績: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東華大學研究生復試形式及安排2022
復試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分別確定兩類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領導下,統(tǒng)籌考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綜合研判,確定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各學院由專人負責管理復試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精準劃定專業(yè)分數線
全校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1。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學科特點及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差額比例,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精準確定各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三)科學設計復試內容
1. 考核內容:各學院在復試時,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由學院科學設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yè)素質和潛力
通過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加強對專業(yè)外語能力的考核。
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對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團隊協作能力、領導能力、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的考查。
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創(chuàng)新意識、道德水準、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養(yǎng)、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禮儀等綜合素質。
2. 復試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 復試成績、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 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網報時學歷或學籍驗證未通過者,須提供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 加強復試監(jiān)管
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完備。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五)及時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告知考生復試結果。
東華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辦法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huán)節(jié)。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中央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要求,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穩(wěn)妥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4號)精神,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結合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特制訂本辦法。第一條 組織領導
(一)落實招生主體責任
學校主要負責人統(tǒng)一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全校復試與錄取工作。
學校成立后勤保障和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牽頭,研究生院、監(jiān)察處、宣傳部、學生處、后勤服務中心、信息化辦公室、保衛(wèi)處等部門共同落實有關復試的各項工作,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精準識別復試過程中的每一個風險點,制定風險隱患臺賬,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成立輿情處理工作小組。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研究生院、宣傳部、信息化辦公室、學生處等部門組成,發(fā)現并及時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輿情。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成員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部門、研究生院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
各學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學院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招生工作小組由5—7人組成,一般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學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要充分考慮各方面情況和因素,根據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細化工作流程。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考場、人員安排和現場秩序管理。
復試專家小組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協調組建。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級專技職務以上人員擔任,組長原則上由學術帶頭人擔任,復試專家小組的秘書應由專職教師擔任。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專家小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業(yè)導師參與。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或學科面較寬的學科(領域),可組織若干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工作,須在視頻監(jiān)控下獨立評分。要發(fā)揮和規(guī)范復試專家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專家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并提高復試專家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二)強化疫情防控措施
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復試工作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專業(yè)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
第二條 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分別確定兩類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領導下,統(tǒng)籌考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綜合研判,確定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各學院由專人負責管理復試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精準劃定專業(yè)分數線
全校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1。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學科特點及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差額比例,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精準確定各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三)科學設計復試內容
1. 考核內容:各學院在復試時,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由學院科學設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yè)素質和潛力
通過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加強對專業(yè)外語能力的考核。
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對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團隊協作能力、領導能力、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的考查。
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創(chuàng)新意識、道德水準、情商、性格、人格特征、人文素養(yǎng)、行為舉止、語言表達、禮儀等綜合素質。
2. 復試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 復試成績、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 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记?,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網報時學歷或學籍驗證未通過者,須提供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 加強復試監(jiān)管
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完備。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五)及時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告知考生復試結果。
第三條 調劑
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招生專業(yè),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調劑志愿。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相同。
各學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學校根據申請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各學院要堅持以質量為核心,認真制定并公布調劑辦法。調劑復試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過該調劑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第四條 錄取
各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別確定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各專業(yè)(領域或方向)按照總成績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如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可在分數線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參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學校、夏令營或優(yōu)才計劃并符合條件的本科應屆生,享受學校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可在復試時通過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也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報考、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擬錄取定向就業(yè)研究生,應當由本人與學校、定向單位分別簽署協議書。
體檢要求:在新生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則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學籍處理。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據文件標準自行評估身體狀況,如有不合格情況應如實申報,凡因未誠信申報、新生入學復查體檢不合格影響入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五條 監(jiān)督與復議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權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過程,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
實行監(jiān)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工作巡視組對學院招生進行全過程巡查、抽查,加強監(jiān)管,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第六條 信息公開
學校和學院應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招生計劃公開。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并結合教育部下達學校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及時公布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與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安排、復試招生人數等信息。
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如教育部或上海市有新文件精神,按新文件精神執(zhí)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3355
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2021年東華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要求,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穩(wěn)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決策部署,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結合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通知制訂本辦法。第一條 組織領導
(一)落實招生主體責任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全校復試與錄取工作。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保障小組,由研究生院統(tǒng)籌,監(jiān)察處、宣傳部、學生處、基建后勤處、信息化辦公室、保衛(wèi)處等部門共同落實有關復試的各項工作,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成員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部門、研究生院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
各學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學院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院長是直接責任人,對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招生工作小組由5—7人組成,一般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學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研考復試工作。要充分考慮各方面情況和因素,根據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細化工作流程。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考場、人員安排和現場秩序管理。
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協調組建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級專技職務以上人員擔任,組長由學術帶頭人擔任,復試專家小組的秘書應由專職教師擔任。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專家小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業(yè)導師參與。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或學科面較寬的學科(領域),可組織若干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工作,須現場集中,獨立評分。要發(fā)揮和規(guī)范復試專家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專家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并提高復試專家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二)強化疫情防控措施
要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復試工作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專業(yè)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
第二條 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要加強對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分別確定兩類碩士研究生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采取遠程網絡復試方式
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領導下,統(tǒng)籌考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綜合研判,確定采用遠程網絡復試方式。各學院由專人負責管理復試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二)精準劃定專業(yè)分數線
全校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學科特點及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差額比例,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精準確定各專業(yè)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復試名單。
(三)科學設計復試內容
1.考核內容:各學院在復試時,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由學院科學設計考核內容,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yè)素質和潛力
通過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加強對專業(yè)外語能力的考核。
對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對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團隊協作能力、領導能力、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的考查。
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創(chuàng)新意識、道德水準、情商、性格、人格特征等綜合素質。
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復試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復試成績、總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22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四)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復試前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應屆生)、學歷學籍校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網報時學歷或學籍驗證未通過者,須提供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加強復試監(jiān)管
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可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學院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完備。
3. 依照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如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五)及時公布復試結果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公布復試結果。
第三條 調劑
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相同。
各學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及時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學校根據申請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各學院要堅持以質量為核心,認真制定并公布調劑辦法。調劑復試工作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未通過該調劑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第四條 錄取
各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別確定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各專業(yè)(領域)按照總成績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后的,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可在分數線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參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學?;蛳牧顮I并符合條件的本科應屆生,享受學校的優(yōu)惠政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院可在復試時通過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也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報考、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擬錄取定向就業(yè)研究生,應當由本人與學校、定向單位分別簽署協議書。
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三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則依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學籍處理。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據文件標準自行評估身體狀況,如有不合格情況應如實申報,凡因未誠信申報、新生入學復查體檢不合格影響入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五條 監(jiān)督與復議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權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過程,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
實行監(jiān)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工作巡視組對招生進行全過程巡查和抽查,加強監(jiān)管,以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第六條 信息公開
學校和學院應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招生計劃公開。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并結合教育部下達學校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
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及時公布學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安排、復試招生人數等信息。
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如教育部有新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執(zhí)行。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3355
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021-67792259
Email:jwjc@dh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2021年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東華大學
2021 年旭日工商管理學院 MPAcc/MF/物流工程與管理/MIB
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學位類型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統(tǒng)考擬招錄人數 |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 |
125300 |
會計碩士 |
93 |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 |
025100 |
金融碩士 |
35 |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 |
025400 |
國際商務碩士 |
2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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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試安排
(一)提交復試有關材料
考生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17:00 前提交復試材料,材料命名為:報考專業(yè)+姓名(后綴必須是 zip,大小不超過5M),上傳地址:https://dhudisk.dhu.edu.cn:443/link/ACBBFD920415FFBE6C32C33475069F44。
復試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
2、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 往屆生須提交學信網在線驗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文件。境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學 歷校驗未通過的,還需提交學歷證書掃描件/照片;
(2) 應屆生須提交學信網在線驗證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文件。報名時學籍校驗未 通過的,還需提交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掃描件/照片。
3、考生本人簽名、簽署日期的《誠信復試承諾書》(http://yjszs.dhu.edu.cn/34/2e/c7128a275502/page.htm, 附件一)掃描件/照片?!墩\信復試承諾書》須下載打印,認真閱讀后親筆簽名確認。
4、學院要求的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有關材料的掃描件/照片??梢园ù髮W本科成績單、個人陳 述、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明、作品集、專家推薦信等。具體見各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5、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掃描件/照片。
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如提供 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二)復試平臺
遠程在線復試,復試平臺為中目,備用應急平臺為騰訊會議,中目平臺使用方式和操作規(guī)范可見東華大學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dhu.edu.cn/)《東華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附件二.
(三)復試內容及形式
1、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由英語能力、專業(yè)素質和潛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三部分構成。 英語能力(30 分):考察學生英語口語、專業(yè)英語水平等方面。
專業(yè)素質和潛力(90 分):考察學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及應用、專業(yè)前沿等方面。
綜合素質能力(100 分):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創(chuàng)新意識、人文素養(yǎng)、舉止禮儀等方
面。
2、復試形式:
(1) ppt 自述(6 分鐘):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紹、學習經歷、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等;前 3 分鐘用中文匯報, 后 3 分鐘用英文匯報,中英文內容不得重復,后 3 分鐘的英文不是對前 3 分鐘中文的翻譯。
(2) 綜合面試(14 分鐘):包含中文、英文問題。考生隨機抽取一組測試題,答題結束后進行互動問答。說明:政治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復試時間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面試時間 |
025400 |
國際商務碩士 |
2021 年 3 月 26 日 |
025100 |
金融碩士 |
2021 年 3 月 26 日 |
125604 |
物流工程與管理 |
2021 年 3 月 27 日 |
125300 |
會計碩士 |
2021 年 3 月 28 日 |
面試當天復試秘書通過直播方式組織考生在線隨機確定面試次序,政治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設備測試時間:考生設備具體測試時間以郵件形式另行通知。
遠程復試詳細安排將通過郵件形式發(fā)送至考生郵箱。請仔細閱讀并按指定要求回復郵件,做好相應準備。
(五)復試準備資料、設備及環(huán)境要求1.資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s://yz.chsi.com.cn/ 已開通下載)
(3) 黑色簽字筆和白紙2.設備及環(huán)境
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 MBA 教育中心遠程復試平臺為中目軟件,請考生提前在面試設備及監(jiān)控面試設備上安裝且熟練操作。
考生需準備以下設備且復試環(huán)境需滿足以下條件:
(1) 考生需要準備可以支持“雙機位”運行的設備。主機位為面試機位,需要帶攝像頭、麥克風的電腦 (臺式機、筆記本、平板電腦)或智能手機,保障視頻和音頻的傳輸。輔機位為監(jiān)控機位,需要帶攝像 頭的智能手機或電腦(臺式機、筆記本、平板電腦),保障視頻傳輸。 如果電腦、手機本身配置的攝像頭、麥克風效果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應提前配好 攝像頭、麥克風。不允許佩戴耳機。 復試前按要求調試好設備,開啟攝像頭,主機位(面試機位)從正面拍攝,對準考生本人,確???生雙手和頭部完全呈現在拍攝畫面中。輔機位
(監(jiān)控機位)從考生側后方 45°拍攝,距離 1-2 米,確保 輔機位能從側后方清晰顯示考生上半身及復試環(huán)境, 復試專家組能夠從輔機位清晰看到主機位屏幕。屏幕顯示效果圖如下:
(2) 網絡良好,能滿足復試要求。應具有有線寬帶、WIFI、4G/5G 網絡等兩種以上網絡條件。
(3) 獨立、明亮、安靜的復試空間??忌車荒苡腥魏闻c復試內容相關的參考資料。無其他人員進入。復試前 需 360 度旋轉攝像頭,展示周圍環(huán)境,復試專家認可后方可開始復試。
(4) 復試過程中須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須關閉移動設備通話、錄屏、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正常 復試的應用程序
(六)網絡遠程復試考試要求
1、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
2、復試過程中,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指令。
3、考生復試時須按學院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中國研招網下載打?。?,完成考生身份核對 及驗證。
4、考生應按照學院通知的時間準時參加復試。無特殊原因未按照考試工作人員通知時間上線參加復試的,遲到 20 分鐘以上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5、考生復試時不得遮蓋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鏡、口罩等,不允許佩戴耳機,以便于核對考生身份及復 試全程實時監(jiān)控。
6、考生復試時,不得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出復試考場,若有違反,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7、考生周圍不能有任何與復試內容相關的參考資料。復試全程考生不得離開座位。僅允許考生一人在復試獨立空 間,禁止他人進出。
8、復試結束后,考生應按復試考試工作人員要求退出網絡復試考場。退出考場后,考生不得再進入候考室或復試 考場。
9、復試中,考生若使用手機加入平臺:(1)用移動數據流量聯網,則關閉手機通話功能或設置成來電轉接;(2) 用 WiFi 聯網,可直接關閉移動數據連接及手機通話功能。復試過程中,如遇網絡或信號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斷等故障時,考生須立即聯系學院復試考試工作人員,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預案相關措施。
(七)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應誠信復試。認真閱讀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東華大學和報 考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 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入學后 3 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復試相關的內容,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納違規(guī)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復議材料,并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違規(guī)行為開展調查處理。
四、復試組織
成立各專業(y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及復試專家小組,專家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 當年無直系親屬涉及考試的研究生導師擔任。
五、錄取原則
復試成績滿分為 220 分,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政治測試需合格,不計入復試成績。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即復試成績低于 132 分者不予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
復試結果將在復試結束后 2 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形式告知擬不錄取考生,請勿來電垂詢。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在東華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jszs.dhu.edu.cn/)進行統(tǒng)一 公示。
本方案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由 MBA 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申訴方式:
東華大學 MBA 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延安西路 1882 號東華大學旭日工商管理學院新樓二樓申訴聯系人:董老師
申訴電話:021-62378951/62379912
網址:http://mba.dhu.edu.cn 郵箱:mbazs@dhu.edu.cn
微信公眾號:東華大學 MBA 教育中心
東華大學 MBA 教育中心 2021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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