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業(yè)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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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業(yè)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使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guī)范,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等文件有關要求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會議有關精神,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應考盡考,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辦法。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全國、全省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將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妥善做好我校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組織、協(xié)調工作,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各復試專家組負責具體考核選拔。
(一)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復試小組
各學院須按照專業(yè)或專業(yè)方向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組長應由相關專業(yè)學科帶頭人擔任,復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復試秘書1-2人。
三、復試
(一)復試形式
本著將考生和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2022年河南農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二)復試時間
學校計劃3月下旬開展復試。各招生學院復試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錯峰進行,并報備研究生院同意后,及時向考生公布準確復試時間。原則上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2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三)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根據《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 類線)》,原則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復試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guī)模120%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所有滿足本學科(專業(yè))門類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非全日制與全日制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相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統(tǒng)一劃定,計劃單列。
(四)復試信息發(fā)布
各學院須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分數線、各專業(yè)(研究方向)招生人數、復試考生名單等相關信息。
(五)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按照《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工作要求》,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網絡線上提交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復試??忌毎凑請罂荚合狄笸ㄟ^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證件原件及掃描件:
1.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身份證(正反面);
3.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往屆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相關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6.工作年限證明(報考工程管理碩士中的125601工程管理領域考生);
7.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8.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六)復試內容
第一階段:
各招生學院要針對遠程復試方式、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要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突出分類考核,學術型研究生應重點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潛質,專業(yè)學位型研究生應重點考察其應用實踐能力。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本階段復試環(huán)節(jié)包含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等方面內容,考生根據相關要求以適當方式進行作答,復試專家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復試總時長不少于25分鐘。
1.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基本外語知識和專業(yè)外語知識的掌握、表達能力。外語能力測試由復試小組負責實施,可采用自我介紹、出題翻譯、及時口譯、問答等多種形式進行,考生使用初試外語語種根據相關要求以適當方式進行作答。
2.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重點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含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復試筆試科目內容),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
3.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重點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報考工程管理碩士和會計碩士的考生,在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內容。
第二階段:
1.思想政治與綜合文化素質考核
思想政治與綜合文化素質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以及對考生過往參加美育、體育及勞動教育情況的過程性考核。
在復試期間,學院也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與綜合文化素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心理素質考察
各學院可結合實際情況對考生加強心理素質考察,考察結果作為錄取時的參考。
3.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具體按照學院相關要求以適當方式進行)。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門考試滿分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任何一門課不及格(不足60分)則不能被錄取。
(七)特殊類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初試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初試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1.復試成績滿分300分,復試成績計算公式:復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其中外語能力測試成績80分、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200、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20分。
2.復試成績低于18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總成績計算時,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折合為百分制后,按相應的權重相加為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計算公式:
(1)總成績=初試成績(500分)/5×60%+復試成績(300分)/3×40%
(2)總成績=初試成績(300 分)/3×60%+復試成績(300分)/3×40%
(九)復試組織管理要求
1.復試全程記錄
要嚴格過程監(jiān)管,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巡查,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屏(包括復試小組專家、考生現場情況),以備復查。復試應有專人記錄,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當場確定每位考生的復試成績,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在復試工作結束后交學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2.建立一平臺、兩識別、三隨機、四比對工作機制
一平臺。采取遠程復試的學院原則上同一專業(yè)應統(tǒng)一復試平臺。
兩識別。復試過程中嚴把入口關,采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三隨機。復試過程中加強規(guī)范化管理,落實好“隨機選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比對。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通過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中信息,嚴防復試“替考”。
(十)網絡遠程復試具體要求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guī)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復試平臺:可采用學信網、釘釘、騰訊會議、中國移動等網絡遠程復試平臺,具體以學院公告為準。對復試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并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平臺緊急使用準備。
2.設備配置基礎要求:電腦1臺和手機1部或2部手機。建議考生使用筆記本電腦進行面試,如果電腦本身配置的攝像頭、話筒效果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電腦,需要另外配備攝像頭,麥克風、音箱,可正常進行QQ、微信視頻通話功能。
提前充好電,或直接插上電源使用。檢查網絡是否暢通,建議考生電腦通過連接有線網絡參與面試,盡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無線網絡,以防面試過程中斷網。提前將無關電腦程序全部關閉,特別是微信、QQ等易彈出窗口的軟件。手機為智能機、具有高質量視頻通話功能。
3.復試環(huán)境要求:考生需要在獨立、無干擾場所進行遠程復試,周圍環(huán)境不得對復試產生干擾。需保證房間內網絡信號質量滿足視頻通話需求。復試過程中,復試房間內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員。復試時檢查面試環(huán)境光線,不能過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過攝像頭,檢查環(huán)境亮度是否合適。
4.設備擺放要求:積極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電腦需要正向面對考生,復試全程開啟,攝像頭正對考生;復試過程中,要求視頻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終不得高于胸部,雙手須全程在視頻錄像范圍。登錄視頻會議系統(tǒng)的電腦或手機作為遠程面試云監(jiān)考及備用設備,攝像頭需擺放在考生側后方(與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夠全程拍攝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復試全程開啟。
5.個人儀表要求:復試過程中,將采集考生圖像信息,并進行身份識別審核。要求考生復試時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口罩、帽子、頭飾等,頭發(fā)不得遮擋面部,必須保證視頻中面部圖像清晰。
6.復試過程中,連接登錄復試系統(tǒng)的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設備須處于免打擾狀態(tài),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音視頻交互,復試房間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
7.考生應在報考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網絡面試設備及平臺測試,確保設備功能、復試環(huán)境等滿足學院要求。
四、調劑
(一)調劑考核形式
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收,2022年學校各專業(yè)調劑考核均采取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具體要求參照復試執(zhí)行。
(二)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調劑時,統(tǒng)考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但統(tǒng)考科目之間調劑時必須綜合考慮難度差異、培養(yǎng)需求等因素。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應專業(yè)進入復試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入復試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調劑具體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啟動調劑程序時,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辦法。明確調劑缺額、調劑要求、報名時間、調劑流程等。其中調劑要求須與本單位復試辦法中的要求相符;在調劑系統(tǒng)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但每次調劑報名持續(xù)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并向所有考生及時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
2.各學院對調劑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根據調劑辦法中調劑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調劑。各學院回復調劑考生復試資格審核結果不得超過考生報名后36小時。
3.調劑復試內容要求與一志愿考生復試內容要求一致。如調劑符合報考條件的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調劑程序
1.各學院發(fā)布接收調劑通知,公布接收調劑信息。
2.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在各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優(yōu)先調劑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進入相關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3.各學院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核,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tǒng)規(guī)定時間內在系統(tǒng)中回復確認復試通知。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參加復試。
5.各學院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報研究生院備案,由學校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系統(tǒng)規(guī)定時間內在系統(tǒng)中回復確認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guī)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五、體檢(含推免生)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醫(yī)院、體檢中心等人員密集高危險地點聚集,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zhí)行。
六、擬錄取
1.各招生學院依據總成績在相應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的排名(排名依據考生總成績確定;考生總成績相同者,依次依據初試總成績、業(yè)務課一成績、業(yè)務課二成績確定排名)、招生計劃、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批。審批后發(fā)放擬錄取考生調檔函。
2.擬錄取的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擬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2022級碩士研究生開學時間以學校文件為準),錄取資格無效。
5.2022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信息公開
1.各學院必須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錄取工作細則、調劑方案及缺額等相關信息。本著“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公開。
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各學院每個環(huán)節(jié)的信息在公布前均須報送研究生院審核。凡未按要求提前報送審核并公布的復試錄取規(guī)定一律無效,一律不得錄取,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關單位和個人相應處理。
2.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yè)(研究方向)等信息)須在網上進行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復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3.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八、有關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各學院應嚴格按照下達的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2.建立健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管理機制。完善復試期間發(fā)生各類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3.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考生本人須簽寫《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承諾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
5.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6.復試命題嚴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復試試題及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命題人員須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7.復試過程中,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或屬地疫情防控政策發(fā)生變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具體要求
1.強化監(jiān)督檢查。成立學校、學院兩級研究生復試錄取督導組,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會同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等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強化監(jiān)督,嚴格管理,及時糾正組考不規(guī)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參加復試工作人員簽訂《研究生復試廉政責任書》,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堅決杜絕招生單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肆意妄為。
2.強化責任追究。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親屬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參加研究生復試者,不能參加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工作。
舉報電話:紀委(監(jiān)察辦)0371-56552700 (工作時間)
研究生院0371-56552989、56552922(工作時間)
2022年3月29日
河南農業(yè)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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