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0-04-1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19年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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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正文

一、 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學意愿,又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發(fā)展等方面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操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 工作組織
 
  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指導全校的復試及錄取工作。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jiān)督工作由監(jiān)察處負責。各院(系)、深圳校區(qū)與威海校區(qū)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進行。各院(系)、校區(qū)還須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負責對本院(系)、校區(qū)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三、 錄取規(guī)模
 
  在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計劃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各單位的錄取規(guī)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規(guī)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節(jié)本單位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四、 復試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復試錄取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1.復試線
 
  表1 統(tǒng)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學  科 四科
總分
政治
外語
業(yè)務課一
業(yè)務課二
哲學[01] 310 50 80
經濟學[02]、應用統(tǒng)計碩士[0252]、法學[03]、社會工作[0352]、管理學[12]、設計學[1305](數字媒體藝術方向) 350 60 90
外國語言文學[0502]、翻譯碩士[0551] 370 60 90
理學[07] 310 50 75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工程([0852],不含照顧領域)、建筑學[0851]、城市規(guī)劃[0853]、風景園林[0953] 330 50 80
工學照顧學科(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工程照顧領域(動力工程[085206]、航天工程[085233]) 320 50 80
 表2 聯(lián)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學  科 總分 外語 綜合能力
會計碩士[1253] 200 60 120
工商管理碩士[1251]、
公共管理碩士[1252]
同國家A類分數線
表3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類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總分 政治 外語 業(yè)務課一 業(yè)務課二
建筑學[0851] 310 40 40 80 80
其他學科 280 40 40 65 65
有關復試線的說明:
 
  (1)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科應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線要求后續(xù)見學校的有關通知。
 
  (3)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并符合考核規(guī)定條件,可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規(guī)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5)符合以上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復試名單公布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為準,除審查考生初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具體申請辦法,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并失去擬錄取資格。考生資格審查后,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在復試資格審查登記表上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由各院(系)確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yè)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的復試指導。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yè)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yè)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報考深圳校區(qū)、威海校區(qū)考生的復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院(系)統(tǒng)一組織進行。
 
  一、 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錄取資格。
 
  (2)考生的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兣c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忌偝煽兿嗤瑫r,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
 
  (5)深圳校區(qū)、威海校區(qū)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應給予協(xié)調配合。
 
  2.調劑錄取
 
  (1)調劑條件
 
  a.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e.滿足教育部規(guī)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跨院(系)調劑的方案由學校統(tǒng)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院(系)調劑,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學校調劑系統(tǒng)(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e.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3)從校外調劑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方案報送學校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tǒng)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組織考生復試。
 
  d.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審核通過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完成錄取手續(xù),否則視擬錄取無效。
 
  3.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忌砂磾M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進行申請。
 
  二、 時間安排
 
  1.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于2月28日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學校。學校審核后統(tǒng)一在網上公布,各院(系)隨后也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內容應與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內  容
2月25日 公布學校復試基本線
2月28日 前 公布各院(系)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3月7日~3月8日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3月9日上午08:30~11:30 全校統(tǒng)一筆試
3月9日下午
~3月12日
(1) 筆試評卷與面試
(2) 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獎學金類別
3月10日~3月30日 進行校內外調劑復試及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4月1日~4月21日 學校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考院
6月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注:以上時間各院(系)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
 
  一、 其他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院(系)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按照《哈爾濱工業(yè)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另文發(fā)布)要求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
 
  校本部擬錄取碩士生獎助學金評定按《哈爾濱工業(yè)大學校本部2019級碩士研究生統(tǒng)考生第一學年基本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文發(fā)布)執(zhí)行。深圳校區(qū)、威海校區(qū)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分別按深圳校區(qū)、威海校區(qū)文件要求進行。
 
  3.MBA、MPA、MPAcc考生的復試
 
  MBA、MPA、MPAcc考生的復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有關時間和要求見管理學院的通知。
 
  4.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考生的復試由所在的院(系)負責組織進行,有關要求后續(xù)見學院相關通知。
 
  5.檔案審核及體檢有關要求
 
  (1)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院(系)向擬錄取考生(含推免生)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狀況。具體要求詳見《哈爾濱工業(yè)大學關于擬錄取研究生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材料審查的有關規(guī)定》(另附)。
 
  (2)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tǒng)一進行,由校醫(y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批同意后,最長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參照《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電話:86413389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5日
 
哈爾濱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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