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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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正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具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導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質量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全面考查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基本情況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yè)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5.堅持健康安全的原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證廣大師生健康安全。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郝志峰
副組長:許曉珠 張玉紅
成 員:盧清華 李文慧 陳東初 陳國杰 屈莉莉 羅冬梅 羅 鋒 聶呈榮 黃淑堅 蔣家付 魏興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學院,辦公室主任由魏興琥兼任,具體工作由研究生學院招生科負責。
2.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和信訪小組,對各學位點復試錄取工作開展監(jiān)督檢查和受理考生申訴。督查和信訪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許曉珠
副組長:李文慧 魏興琥
成 員:潘冰潔 廖濤韜 洪 宇 羅 清 甘作為
督查和信訪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監(jiān)察處,辦公室主任由潘冰潔兼任。
3.各學位點成立學位點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學位點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學位點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審核本學位點對外發(fā)布的調劑和復試錄取相關規(guī)定或公告(應開展合規(guī)性合法性檢查);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guī)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
4.各學位點以學科或專業(yè)為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擬按某個研究方向或某幾個研究方向成立復試工作小組的,必須在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其對應的招生計劃)。整個復試過程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三、復試分數(shù)線與復試比例
我校執(zhí)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A類考生分數(shù)線。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學位點可根據(jù)生源情況自行確定復試比例。我校以發(fā)出復試公告的形式向考生公布復試分數(shù)線,各學位點在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各學科專業(yè)復試比例。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復試報到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等掃描或拍照后,以“考生準考證號+姓名+加分政策名稱”作為郵件主題,發(fā)送至298056005@qq.com,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單核實考生加分資格,審核通過的按規(guī)定予以加分。
四、招生計劃分配與復試名單確定
1.學校根據(jù)《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方案》下達招生計劃,各學位點須按專業(yè)嚴格執(zhí)行學校分配的招生計劃。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jù)招生形勢變化進行動態(tài)研判,對在規(guī)定時間期限內(因疫情防控原因,具體時間節(jié)點由研究生學院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動態(tài)調整(重新分配)。
2.各學位點結合招生計劃并按照復試比例,依據(jù)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初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學科專業(yè)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于復試分數(shù)線和招生計劃公布后第一時間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并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通知其參加復試(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在本學位點網(wǎng)站和研究生學院網(wǎng)站公布)。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復試人數(shù)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各學位點于調劑工作開展前制定《調劑復試考生選取原則》報研究生學院備案,并根據(jù)調劑復試考生選取原則,自系統(tǒng)開放之日起憑U-key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遴選調劑考生(名單以學位點用戶挑選入“備選庫”后研究生學院確認的為準)。調劑考生名單經學位點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書面提交至研究生學院,通知其參加復試(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在本學位點網(wǎng)站和研究生學院網(wǎng)站公布)。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調劑復試考生人數(shù)一般不低于缺額計劃的1.2倍。滿足調劑要求的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并在我校復試通知發(fā)出后12小時內回復是否確認參加復試,逾期視為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4.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在我校發(fā)出的復試公告中公布。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和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在復試前另行公布。
五、復試內容和復試安排
1.復試方式:我校以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原則上采用考官集中、考生逐一進入復試平臺考核的模式)。各學科專業(yè)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騰訊會議、Zoom、釘釘、學信網(wǎng)遠程面試系統(tǒng)、中國移動云視訊等作為復試平臺(同一專業(yè)應選擇同一平臺,要對所選用的軟件平臺在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方面進行充分評估,并明確告知考生)
2.復試內容:
(1)專業(yè)課基礎測試。各學位點組織考生遠程面試作答(現(xiàn)場抽取試題,面試形式作答)。考生作答時間一般為8-10分鐘,滿分為50分。專業(yè)課基礎測試考查科目為《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專業(yè)課筆試科目。
(2)綜合面試。各學位點組織考生遠程面試形式進行,包括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5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200分)兩部分。每名考生綜合面試的時間一般為8-10分鐘,滿分為25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本科結業(yè)以及高職高專畢業(yè)考生必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每門科目考生作答時間一般為8-10分鐘,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安排在同一專業(yè)全部考生復試考核結束后接著進行(遠程面試作答,參照專業(yè)課基礎測試的要求進行)。加試考查科目為《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視具體情況,我校可在入學后安排錄取的同等學力考生再次進行加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3.復試時間及安排:復試時間安排在5月中旬起至6月底。視具體情況可以先組織第一志愿考生復試,也可以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同時復試(第一志愿上線人數(shù)較多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應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前盡早安排復試)。各專業(yè)具體的復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由各學位點安排并提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后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對于一次復試未錄滿招生計劃的專業(yè),視調劑生源情況采取多批次滾動復試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計劃(滾動批次的具體復試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的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前一批次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同一專業(yè)下一批次復試。
4.復試資格審查要求:考生須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復試學位點線上提交初試準考證、初試成績單、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應屆考生則為學生證)、大學學習成績單、《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等PDF或JPG格式的掃描件辦理報到并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能夠同時提交畢業(yè)論文情況、科研成果情況、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鑒定情況、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交。考生學歷(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凡未進行復試資格審查或復試資格審查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復試。
5.復試流程和具體要求:各學位點應參照本方案制定詳細的復試錄取程序,明確復試流程和具體要求。復試流程和具體要求必須在各學位點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列出,同時告知考生在學位點網(wǎng)站查閱。
復試錄取程序原則上按以下流程進行:
(1)考生名單確定后,提前聯(lián)系并告知復試時間和相關要求(含需要提前準備的軟件硬件及操作指引);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接收考生線上提交的復試資格審核材料并進行資格審查(組織考生登錄復試平臺進行實人驗證,確認考生身份。注意應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兩識別”、“四比對”進行核驗);
(3)組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行復試平臺在線測試,組織考生在線宣讀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錄音錄像留存);
《誠信復試承諾書》參考格式如下:
本人XXX,已知悉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復試試題和相關考試內容等屬于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違反考試及保密有關管理規(guī)定者應接受法律和法規(guī)處罰,本人在此承諾遵守保密紀律,不向其他考生互相轉告復試試題和相關考試內容(所有錄音錄像均由校方操作,本人不私自錄制音像文件)。本人同時承諾所提供的材料屬實,不存在冒名頂替或請人現(xiàn)場指導等造假作弊行為,如有違反考試和保密紀律的行為,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考生親筆簽名: 時間: )
(4)原則上在測試環(huán)節(jié)對考生進行線上隨機抽號(錄音錄像留存),確定復試順序;
(5)考生按復試順序依次進入指定的候考間、復試間進行等候準備、復試考核(考生應至少提前15分鐘做好各種等候準備,不按各學位點規(guī)定的時間等候或遲到者原則上依次插入復試隊尾進行復試,最后一個考生復試結束15分鐘后仍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忌鷱驮嚱Y束后進行評分,評分結束后,下一位考生進入復試;
特別注意1:如有特殊情況的考生應至少提前30分鐘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無故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等候期間,考生不得離開設備,同時要確保電量充足、網(wǎng)絡暢通。推薦考生使用筆記本電腦(或臺式電腦+外接攝像頭+音箱)和智能手機(含相關支架),并按要求安裝經測試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軟件進行復試。
特別注意2:每個復試工作小組應嚴格按照抽簽順序對考生進行復試,無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或推遲;除網(wǎng)絡、設備等客觀因素外,不得隨意調整考生復試順序;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全程保持當前程序在前臺運行(鎖定視頻畫面全屏顯示),不得切換至其他應用程序,不得無故退出視頻連線;復試全程考生應在視頻可見范圍,不得查看書本、筆記、小抄以及手機上的復習資料;使用相關會議號的,考生還要遵守各學位點關于會議號的使用要求;考生違反我校網(wǎng)絡遠程復試有關要求或規(guī)定的,可取消復試資格;在確認考生答題結束后,工作人員應要求考生自行退出系統(tǒng)并再次提醒其遵守《誠信復試承諾書》的要求。復試全過程采用“雙機位”錄音錄像,即:主機位錄制考生復試考核情況;配機位錄制考場實時環(huán)境,錄制的畫面和音質應清晰可辨識。
特別注意3:視具體情況,專業(yè)課基礎測試和綜合面試可以安排在同一天進行,也可以分兩天進行(可以一次抽簽確定兩部分的順序,也可以分別抽取順序)。專業(yè)課基礎測試可以安排熟悉該科目的專門評分人員評分(人數(shù)根據(jù)實際情況各學位點自行確定),也可以是復試工作小組成員評分(各學位點應根據(jù)試題種類或屬性作出安排),評分規(guī)則應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6)復試結束,計分統(tǒng)分核分,公布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
(7)擬錄取的考生完成調劑服務系統(tǒng)的“待錄取”確認;
(8)擬錄取的考生完成體檢、政審及調檔;
(9)擬錄取名單公示。
6.復試結果及材料上報要求:原則上每批次復試結束后48小時內,各學位點將擬錄取名單和所有復試材料(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登記表、復試登記表、復試記錄紙以及所有原始計分材料等)上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音像文件應妥善保存。
7.體檢及相關要求: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進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復試結束后14日內向我校招生學位點提交在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PDF或JPG格式掃描件,并在入學時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錄取原則及相關說明
1.復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基礎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共300分,考生復試總成績≥180分的為合格。原則上同一批次復試全部結束后48小時內公布復試成績,并按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原則:
(1)各學科專業(yè)按錄取總成績(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6+復試總成績×0.4)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同時結合本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錄取總成績排名次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優(yōu)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2)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可以實行滾動復試,直至最終完成招生計劃。生源充足的學位點,若獲得學校動態(tài)調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計劃,應優(yōu)先從前一批次復試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補錄取,如無替補生源時,可重新安排復試。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180分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況審查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
5)考生不按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待錄取”者,或拒絕接受“待錄取”者,或已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者;
6)因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有其他問題,由此導致最終錄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予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7)應屆考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
8)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學院組織各學位點在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研究生學院審核各學位點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后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擬錄取的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12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各學位點應采取電話聯(lián)系等方式及時跟進考生擬錄取確認情況。
4.研究生學院統(tǒng)一組織對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材料和考生檔案材料函調。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學位點向擬錄取的考生發(fā)放由研究生學院出具并加蓋公章的政審函及調檔函PDF格式掃描件,考生應盡快將政審函和調檔函彩色打印后交檔案所在單位,并在復試結束后14日內將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政工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掃描件提交至各招生學位點,考生檔案材料應在2020年8月31日前以機要方式或EMS檔案專遞方式將寄至我校各招生學位點。
5.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和錄取,確屬有需要進行的,破格復試及錄取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復試工作準備
1.準備復試試題。各學位點應于復試正式啟動前自行準備好復試試題。要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的要求,建立可供隨機抽取的復試試題庫(根據(jù)招生計劃量,盡可能做大試題庫)。
2.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各學位點按學科專業(yè)為單位建立“復試工作小組專家?guī)?rdquo;(專家?guī)烊藛T均須具備副高及以上職稱,數(shù)量建議不少于10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6人,凡屬考生直系親屬或有利害關系者,不得列入專家?guī)欤?,并于復試分?shù)線和招生計劃公布前報研究生學院。各學位點應與所有專家?guī)烊藛T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考核前一天,各學位點安排二級黨委紀檢委員和專門工作人員從復試工作小組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不少于5人組成復試工作小組(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凡屬考生直系親屬或有利害關系者,不得參加復試錄取工作)。
3.制定學位點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學位點應根據(jù)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公告、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等規(guī)定制定本學位點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要特別細化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含各環(huán)節(jié)具體內容、流程和要求,工作人員操作指引,考生操作指引等)。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連同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以及調劑復試考生名單,于復試前向研究生學院報備后在本學位點網(wǎng)站和研究生學院網(wǎng)站公布。
4.復試工作人員安排。各學位點應根據(jù)專業(yè)特點、考生規(guī)模、工作內容等,配齊配強復試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人員(為滿足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要求,每個復試工作小組原則上應安排至少2名專門操作復試平臺主機位和配機位的工作人員和應急人員),責任落實到人,并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簽訂保密責任書和開展保密紀律教育。各學位點對全體工作人員開展的培訓要做好全程記錄,有據(jù)可查。
5.復試場地安排和設備準備。各學位點要根據(jù)復試工作小組分組情況,確定復試場地。原則上每個復試工作小組應準備至少三間多媒體教室(復試工作室、復試準備室、應急備用室),三室建議使用往年使用過的兩校區(qū)多媒體課室(應分別標識清楚),確保實現(xiàn)復試環(huán)境基本的錄音錄像要求。同時,各學位點應提前配備備用的音箱、麥克風、存儲設備、筆記本電腦(或含攝像頭和音箱的臺式電腦、平板電腦)、錄(攝)像機、智能手機(應確保電話卡已拆卸)等設備。此外,除選定的復試平臺外,各學位點應至少再選擇一款可供備用的平臺或軟件作為替代補充。所有硬件軟件設備要提前調試并安排專人負責操作。
6.加強宣傳指導,提前通知到位。各學位點要在復試前加大宣傳力度,告知每位復試考生我校復試方案,強調學校將盡最大可能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消除部分考生的疑慮。要提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告知每位復試考生復試流程,明確復試有關事項,提醒其提前準備好軟硬件設備等(注意做好考生隱私及復試有關信息的保密工作,在擬錄取前不得建立考生QQ群、微信群等)。
7.嚴格把關審核,嚴肅考風考紀。各學位點要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根據(jù)教育部“兩識別”、“四比對”的要求以及復試資格材料審核要求,核驗考生身份和相關材料(相關信息以考生報名信息為準,核驗是否真實)。各學位點要結合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特點制定考試(考場)紀律,并在復試前明確告知考生,對違紀考生嚴肅處理。
8.開展復試前模擬演練。各學位點要在復試前組織復試考生進行復試平臺在線測試,測試系統(tǒng)功能、網(wǎng)絡信號和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確??忌诂F(xiàn)場環(huán)境是否適合開展視頻復試考核。另外,要按照復試程序對復試過程進行模擬演練(可以組織考生在復試前對復試平臺進行多次反復在線測試),理順上下銜接,做到查缺補漏,確保萬無一失。
9.加強領導,確保復試順利實施。各學位點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錄取工作加強領導,要明確和細化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認真落實“三隨機”工作機制,嚴格做好復試過程組織管理;要加強分析研判,對網(wǎng)絡遠程復試可能遇到的困難、風險點和不確定性因素等造成的問題進行充分預測,提前準備相關預案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加以解決。
八、其他有關要求
各學位點要充分認識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特殊性、復雜性,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嚴密實施,確保順利完成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1.要認真謀劃、科學制定本學位點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細化落實在學位點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凡所有安排的工作人員、采取的操作措施等均必須符合學校關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
2.要進行充分的模擬演練,要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教育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以及我校各項工作規(guī)定和流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3.要按照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應急處置預案中確定的指導原則,對可能出現(xiàn)的突發(fā)應急事件制定應急處置實施細則。對網(wǎng)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的突發(fā)應急事件,應第一時間處置并及時報告。
4.本方案與《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事項及操作要求》中除網(wǎng)絡遠程復試要求外的其他有效規(guī)定一同執(zhí)行(與本方案相沖突的,以本方案為準),各類需要提交的模板表單材料應采用最新版本。
5.本方案內容如有與國家最新考試招生政策相沖突者,以國家最新考試招生政策為準。
九、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
1.復試錄取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統(tǒng)一公示10個工作日。學校確保相關溝通渠道暢通,公布相關咨詢、申訴和舉報的聯(lián)系方式,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應在相關公告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訴申請,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2.在復試錄取工作過程中,全體工作人員和考生必須遵守國家和我校招生考試有關規(guī)定(包括工作規(guī)定、考場紀律、保密紀律等)。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工作人員和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研究生學院
2020年5月7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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