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東北電力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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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東北電力大學考研分數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正文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是我校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和吉林省招生委員會《吉林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織實施方案》(吉招委字〔202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一、工作原則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二)超前謀劃、科學決策、精準施策、細化流程;
(三)確保應考盡考、確保安全性、確保公平性、確??茖W性;
(四)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
(五)強化監(jiān)督,做到政策透明、規(guī)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調配各招生學院的招生計劃,制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審定復試名單(含調劑考生)和擬錄取名單。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學術分委員會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組成,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各項復試工作。
(三)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yè)特點成立各專業(yè)復試小組,小組成員采用隨機原則確定,復試小組組長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小組成員中選定。每個復試小組由5位及以上成員組成,成員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經歷、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能力較強、外語水平較高。復試小組負責按照規(guī)定的復試程序組織實施本小組考生具體復試工作,可設立秘書1~2名,負責考生身份核驗、復試情況記錄、復試平臺操作等事宜。
(四)各招生學院應做好復試場所的防疫保障,應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結果查驗、體溫檢測,要求做好自我防護,提前做好應急預案,確保參加復試工作人員生命健康安全和復試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
(五)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復試工作監(jiān)督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成員應包括本單位紀檢委員及相關人員,負責監(jiān)督本單位復試辦法的實施情況和復試過程,接待考生申訴,負責對未錄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釋。
三、復試工作方案
(一)復試方式
1.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復試采用的技術平臺由各招生學院自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各招生學院應采用統(tǒng)一的軟件平臺組織復試,并確定備用技術平臺以應對突發(fā)偶發(fā)情況。各招生學院應提前組織考生進行平臺模擬演練。
2. 考生應在安靜、明亮、封閉的房間內獨立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復試采用“雙機位”模式,即需要兩臺帶攝像頭的設備,其中一臺設備需攜帶麥克風。帶有麥克風和攝像頭的主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副設備從考生側后方(45°)拍攝。網絡遠程復試平臺支持手機訪問,但手機受到視頻效果、網絡穩(wěn)定性等因素影響,可能會影響到復試過程和效果,建議考生首選電腦+有線網絡。
3. 針對不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各招生學院經審核后,應至少在復試前3天上報研究生院。我校將根據考生情況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4. 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無筆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5. 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的各招生學院具體復試工作方案。
(二)復試時間
1.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早于3月31日開始,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早于4月6日開始,4月30日前完成。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的各招生學院具體復試時間和復試工作方案。
2. 各招生學院應在復試時間確定后提前3天公布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并在復試前1天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所有考生必須按照各招生學院的要求在指定時間登錄相關網站調試設備。
(三)復試資格條件
1. 一志愿考生進入我校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2. 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選擇填報東北電力大學,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并確認后,方可參加復試。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3. 我校2022年不組織破格復試。
4. 所有考生初試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執(zhí)行。
(四)復試資格審核
各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網絡遠程復試時,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1. 考生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提供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1份;
(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1份;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原件1份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電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時間5月31日);
(3)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時間5月31日);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造成學歷學籍信息審查不合格的考生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更改證明掃描件;
(4)本科成績單照片或電子掃描件(專升本考生須提供專科和本科成績單)1份,應屆生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往屆生可由就讀學校教務部門蓋章或檔案部門復印原件并蓋章(注:需要在成績單上加蓋紅章,復印章無效);
(5)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時間為5月31日);成人應屆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全部本科課程的成績單;
(6)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1份(見附件1);
(8)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表1份(見附件2);
(9)各招生學院要求提供的獲獎證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2. 考生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時間
考生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應統(tǒng)一放入文件夾并制成壓縮包,文件夾命名方式為姓名+準考證號。一志愿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應在招生學院發(fā)布復試方案后2天內提交給各招生學院具體工作人員,調劑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應在接到我校復試通知后2天內提交給各招生學院具體工作人員。各招生學院工作人員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3或在招生學院復試方案中通知。
(五)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院要針對本單位學科專業(yè)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外語水平測試
③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及《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重點考核考生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素質。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課程。加試方式由各招生學院自定,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會計碩士、工業(yè)工程與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 各招生學院應嚴格做好復試內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六)錄取
1. 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語水平測試成績(滿分2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80分)。
會計專碩、工業(yè)工程與管理專碩: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外語水平測試成績(滿分20分)+思想政治理論考核成績(滿分2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60分)。
2. 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30%。
3. 復試成績和錄取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4. 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錄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記入錄取成績,但對于加試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6. 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7. 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
8.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0. 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和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七)復試繳費
復試費標準為120元/人次,繳費方式及時間由各招生學院與學校計劃財務處協商后確定。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八)體檢
體檢在新生報到時在我校校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果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體檢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體檢費用由校醫(yī)院按照規(guī)定收取。體檢時間由各招生學院與校醫(yī)院統(tǒng)籌考慮防疫要求后商定。
四、復試工作要求
(一)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二)為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各招生學院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三)各招生學院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
(四)各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各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所有參與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所有參與復試人員實行回避制,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所報考專業(yè)的復試工作。
(六)各招生學院復試命題人員和參與復試工作的相關人員均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見附件4),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為均須承擔刑事責任。
(七)各招生學院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錄像,任何人不得干預復試結果和錄取結果,不得更改復試成績。錄音錄像資料由學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八)各招生學院應對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進行嚴格身份驗證。網絡遠程復試平臺及硬件要求等信息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的各招生學院具體復試工作方案。
五、調劑工作
(一)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國家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申請調入我校專業(yè)的相關成績要求;
3.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報考工學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國家A類地區(qū)工學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我校工學照顧專業(yè)的,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國家A類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國家A類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調劑。
(二)具體要求
1. 所有調劑生源(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的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調劑考生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后,方可參加我校復試。
2. 我校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放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忌{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3. 調劑條件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調劑生源范圍,不得設置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4. 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
(一)在復試、錄取階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各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錄取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三)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七、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東北電力大學西校區(qū)東石頭樓313室。
聯系電話:0432-64806432
電子郵箱:dbdlyzb@163.com
考生舉報電話:0432-64806569
八、其他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東北電力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及各招生學院網站發(fā)布的最新通知。
東北電力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1
東北電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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