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有關管理辦法的要求,為做好我校2022年推免生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專業(y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yè)為除工商管理(MBA,代碼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碼125200)會計碩士(MPAcc,代碼125300)三個專業(yè)學位以外的其他招生專業(yè),具體招生專業(yè)詳見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或蘭州大學2022年擬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
二、接收人數
我校擬招收推免生約1600人,其中含學術學位直博生約150人。
三、招收條件
(一)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有較高的培養(yǎng)潛質。
(四)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
■申請直博生者,須具有較強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其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雅思6.0分、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外語成績,并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申請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讀專業(yè)應符合醫(y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四、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預計2021年9月26日前)
有意申請?zhí)m州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可于6月15日起登錄蘭州大學推免生預接收報名系統(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報相關信息,由學院通知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考核,考核通過并獲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按要求填報相應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選報蘭州大學的學生,視為放棄相關資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
1.報名
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有效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個人信息并注冊,按網上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2.審核
各招生學院依據推免生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定擬同意復試名單并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3.復試
(1)對審核同意復試的推免生,參照《蘭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有關要求組織碩士推免生的復試(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已通過學院考核的學生不再參加)與錄取工作,參照《關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直博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復試時間、地點由招生學院確定后通知有關推免生。
(2)參加復試的推免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②《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已獲得的有關學術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或獲獎證書或外國語水平考試成績單以及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直博生者,還須提供《專家推薦書》。
(3)推免生復試報到時,各招生學院嚴格審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審批情況對同意復試的推免生分批組織復試。
(4)對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各招生學院不得收取復試報名考試費。
4.體檢
體檢統一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在我校校醫(yī)院進行。體檢不符合國家入學體檢要求的且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5.錄取
(1)名單確定
①各招生學院根據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提出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②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時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待錄取確定,完成推免生錄取工作。
(2)獎勵資助
①按照當年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優(yōu)先參評。
②被錄取的推免生均全額享受國家助學金。
五、其他事項
(一)推免生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fā)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三)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應遵紀守法,認真完成學業(yè)。在錄取當年入學前未獲得學士學位及相應畢業(yè)證書者,學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四)保留入學資格推免生的學費標準及學制以入學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本章程的解釋權歸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學校名稱:蘭州大學 學校代碼:10730
聯系部門: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城關校區(qū)西區(qū)貴勤樓B304室
通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
郵政編碼:730000
聯系電話:0931-8912168 傳 真:0931-8912168
電子郵箱:yzb@lzu.edu.cn 微信公眾號:lzu-yz